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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好不容易走到执行这一步,法院却终结本次执行?
发布:2024-04-18 15:52:36 浏览:822

“为什么我胜诉了,并且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却终结了本次执行呢?” 在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当事人有这样的疑问。听到执行案件要“终本”,申请人肯定会有不满和疑惑,“申请执行的财产还没追回,法院就这么随意终结我的案子?案件终本后,是不是我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了?”别担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


Q终结本次执行和终结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A: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是法院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比如,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法院可能会先终结本次执行,当申请人和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都可以恢复执行。所以,对于此类案件,可申请再次执行。而“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不可再申请执行。

Q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A: 终结本次执行并非轻易能做出的,它有着严格的使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规定,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Q“终本”之后我该怎么办?

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所以,在案件“终本”后,法院还是会继续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符合条件,执行程序还是会继续进行的。

Q如何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A: 在司法实践中,启动恢复执行程序,一般有两个途径。一是,依职权恢复执行,即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具备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次启动执行程序;二是,依申请恢复执行,即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Q恢复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 对于“终本”案件,申请人若想恢复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恢复执行申请书;②生效法律文书正本;③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结案报告或裁定书④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特别提示:由于实践中不同法院对恢复执行案件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建议申请恢复执行前先与原执行法官联系。

恢复执行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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